安 徽 爱 民 司 法 鉴 定 所
质量建设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工作小结
今年四月以来,合肥市司法局根据皖司通〔2012〕34号文件的部署,积极开展了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我所积极响应省厅和市局的号召,通过宣传发动,精心组织,督导检查,落实整改,实现了人员素质、鉴定业务、鉴定质量和机构形象的大幅提升。通过全面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认真查摆,自查自纠,现将我所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执业规范管理,本所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以及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收取司法鉴定费用,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另外,本所在网站(www.amsfjds.com)对社会公开司法鉴定人名册、相片,收费标准,鉴定标准,鉴定程序、业务范围,还专门制作了镜框,将这些内容公布在我所办公室墙上,做到“亮证执业”。本所不存在私设分支机构的问题,也没有超越鉴定业务范围接受委托实施鉴定的情况。
二、围绕鉴定质量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整改中各司法鉴定人履行职责的意识普遍加强,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在坚持鉴定人负责制的同时,严格按照鉴定的受理、实施以及鉴定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程序,努力防止鉴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细化了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本所还提出要增强司法鉴定人“三心”,即增强责任心,要求司法鉴定人要严格依法鉴定,杜绝错误鉴定和人情鉴定;增强自觉心,坚持独立、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办案;增强司法鉴定人的自律心,要求司法鉴定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公正鉴定,科学鉴定。本所还积极吸纳部分法医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作为鉴定助理,为本所注入新鲜活力,使本所的外观形象和内部管理出现了积极变化。但是本所对鉴定助理严格监管,不存在鉴定助理进行违规执业的情况。
三、加大整改力度,严格规范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本所对所有司法鉴定人员均加强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教育,坚持每星期抽半天时间学习司法鉴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规范性文件,积极组织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司法鉴定人之间互相交流学习,提高了司法鉴定人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各司法鉴定人恪守“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理念,严格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拒绝一切行贿受赂、请客送礼不正之风,拒绝“人情鉴”、“关系鉴”、“金钱鉴定”,反对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司法鉴定行业的公正形象。本所通过走访市法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各家律师事务所广泛征询我所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行情况,通过电话信函征求司法鉴定委托人对我所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经过自查,市级各家机关、单位对我所和我所司法鉴定人的满意度为98%,司法鉴定委托人的满意度为98%。今年上半年没有一例司法鉴定委托人投诉的情况,我所也不存在虚假宣传、违规设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加强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工作。司法鉴定信息化,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严格依法行政,保证依法办事的需要,没有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的支撑,全行业、全过程的动态管理难以实现,信息化是服务司法机关的当事人,保障公众权益、服务诉讼的客观需要。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为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化提供契机和政策保障。本所通过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配置局域网,各鉴定人之间可共享资源,极大地方便了信息交流,为实现司法鉴定管理信息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所系统操作管理员每月制定录入计划,坚持每天登陆系统查看信息录入情况,督促各个角色人员严格按进度执行录入计划,确保每月受理的司法鉴定案件能够及时录入系统。通过这几个月的实际操作,我所司法鉴定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受到了市局领导的鼓励认可,在系统管理员例会中我所系统管理员发表经验心得,与同行分享经验,促进司法鉴定管理信息系统良好运行。
五、开展鉴定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我所积极响应党中央下发的关注弱势群体的号召,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鉴定人,凭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有效证明申请司法鉴定的,本所按照有关规定减收或者免收被鉴定人的司法鉴定费用。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本所酌情减收或者免收相关的司法鉴定费用。另外,本所也积极参加相关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免费咨询,对弱势群众给予积极的援助。
六、着力能力验证,提高鉴定质量。司法鉴定机构只有通过能力验证,才能最大限度地控制其鉴定活动中的不一致、差异性,提高鉴定结论的有效性、真实性、可靠性,提升鉴定质量。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安排部署,我所每年积极报送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能力验证项目,人体损伤程度及伤残等级评定、酒精检测、死亡原因鉴定能力认证结果基本都能通过,有些还是满意通过。这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了本所的鉴定业务水平,极大的鼓舞了鉴定人的士气,使得我们的司法鉴定工作水平节节攀升。
七、由于办公场所的限制,办公的硬性条件有待改善。本所自成立以来,一直在解放军第一零五医院,医院提供相关设备的使用,后因医院拆迁,本所办公场所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本所购置的办公场所已成功交房,目前正在装修,并逐步完善相关设备,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司法鉴定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总之,在此次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中,我所初步解决了本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司法鉴定管理和司法鉴定活动中还存在大量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目前的整改还是初步的,体现的效果还不稳固,规范管理的工作任重道远。尤其是我所办公场所的问题,此问题目前正在加快落实之中,只有解决办公场所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所所务公开达标问题。本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规范管理力度,努力提升司法鉴定质量,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使本所司法鉴定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
安徽爱民司法鉴定所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