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简 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5月,安徽爱民司法鉴定所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位于合肥市黄山路461号盛景大厦909室,执业面积达300平方米;执业范围主要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本所设置有功能齐全的接待大厅、办公室、档案室和会议室,建成了标准化的法医临床检查室及仪器设备。现有司法鉴定人12名,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4人;司法鉴定助理2人;行政管理辅助人员8人。
二、内部管理:
2014年8月,我所建立了质量管理控制体系,2016年2月19日,正式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注册号:CNAS L8359)。
我所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配置鉴定设备,并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实施和记录,技术负责人监督管理,确保仪器设备能得到正确使用和维护,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自2006年至今,我所连续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2018—2022参加的能力验证,结果全部获得满意通过。
三、获得荣誉:
2014年我所被纳入合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鉴定机构;
2016年在合肥市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大比武中,荣获“优胜奖”;
2017年获合肥市司法局第三季度巡查“优秀鉴定机构”;
2018年,组织司法鉴定人员参加安徽省团委组织的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公益活动,为贫困大学生捐款3000元,获得市司法鉴定协会表扬。
四、工作业绩
我所自2006年开展鉴定业务至今受理2万余例鉴定案件,分别为全省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委托鉴定,且均能够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及时准确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无一件合理投诉案件,工作成绩多次得到法院、公检等单位的表扬和肯定。
五、特别承诺
1.本所严格按照安徽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开展鉴定工作,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建立有较完善的管理体系,以确保鉴定数据科学准确,鉴定结论/意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
2.本所鉴定人员均是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从事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司法鉴定业务。所有工作人员决不借工作之便向委托方索要礼品、钱物或压价购买产品。
3.本所鉴定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接受任何外部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干预,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4.本所所有委托均持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工作态度,杜绝损害委托方权益的事件发生。
5.质量目标:1.确保委托方的有效投诉率低于5‰;
2.委托方最终满意率不低于98%;
3.鉴定报告及时率大于99%;
4.鉴定结果采信率大于98%。
我所司法鉴定人及行辅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地服务于贵单位的司法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