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爱民司法鉴定所2011年的任命通知
根据我所经营管理需要,经所长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对以下几位同志职务任命通知如下:
一、任命王广明同志为安徽爱民司法鉴定所法医病理室负责人;
二、任命曹木生同志为安徽爱民司法鉴定所质量负责人;
三、任命金红同志为安徽爱民司法鉴定所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三位同志于2011年4月10日前完成《管理岗位业绩承诺书》的签订,并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职责。
安徽爱民司法鉴定所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